已知自闭症患者是否需要监护人主要取决于其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我国,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自闭症患者是未成年人,他/她很可能需要监护人。同时,如果自闭症患者是成年人但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他/她也可能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而需要监护人。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法律是不断变化的,新的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可能会在未来几年内出台,对这个问题产生新的影响。另外,每个具体的自闭症患者的情况也是不同的,他们的民事行为能力可能因个体差异而异。
以下情形需要设置监护人:
1、未成年人。根据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如果父母已经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则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按顺序担任监护人。对于没有上述监护人的未成年人,或者上述监护人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担任监护人。
2、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这类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需要设置监护人。一般来说,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等按顺序担任监护人。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或者上述监护人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担任监护人。
3、因疾病、智力、精神障碍、年老等原因辨识能力不足的成年人。这类人虽然具有一定的辨识能力,但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完全单独处理事务,因此需要设置监护人。一般来说,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按顺序担任监护人。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或者上述监护人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经村委会、居委会、民政同意的个人或组织担任监护人

